【水暖阀门网原创,本站记者廖烨高报道】水暖阀门网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2010年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当日发布,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217件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水暖类2件,阀门类1件。水暖产品类获得驰名商标的是:福建福泉集团有限公司的“宏浪”商标,抚州银圣王洁具有限公司的“银圣王”商标。阀门类产品获得驰名商标的是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珠华”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有行政个案认定和司法个案认定两种做法。《水暖中国》杂志主编廖榕光说,为了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自2001年12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商标法》生效以后,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与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接轨,采用国际通行的“个案认定”做法,包括行政个案认定和司法个案认定两种。行政个案认定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审理裁定。司法个案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若赶商标的解释》,由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发生的管辖区内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