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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实施:引领行业迈向更高安全标准!

2024-08-06 14:5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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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条款变化


3.2.1、A型消防应急灯具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DC 48V的消防应急灯具;


3.2.2、B型消防应急灯具额定工作电压大于DC 48V的消防应急灯具;


3.4.1、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均不大于DC 48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3.4.2、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直流输出且额定输出电压大于DC 48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工程建设标准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相关数值为DC 36V,新国标重新区分了A型/B型灯具。)


5.3.11.1、系统设备的蓄电池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蓄电池,不应采用钴酸锂、三元锂及其他含钴元素的锂离子蓄电池;自带电源型灯具不应采用铅酸蓄电池;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采用锂离子蓄电池;


(新国标为确保系统设备蓄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电池材料有更严格要求,从而有效降低因电池类型选择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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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5.5.2.3更改了灯具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光通量和发光效率);


(新国标提高的数值标准,对生产厂家有更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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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1、5.5.3.2.2更改了灯具表面亮度的要求;


(引入“节电点亮模式”,较旧国标降低了亮度要求,达到降低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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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最小初装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要求;


5.7.8.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最小初装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要求;


(旧国标规定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新国标对电池容量有更高要求,自带电源型灯具电池的初装容量将大幅增加;应根据适用场所所需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标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按额定输出功率放电输出时的最小初装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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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7、要求地面安装的灯具应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且灯具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应大于36 V;


(对地埋灯的电源设计有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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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1、对不同电池容量有限定要求;


(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额定容量不应大于0.5 kVAh,采用铅酸、镍镉或镍氢蓄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额定容量不应大于5 kVAh。)


附录B更改了灯具尺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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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更改了疏散指示标志的要求;


(新国标从颜色图形尺寸和比例几方面对标志灯做出了要求,统一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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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款变化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增加了指示楼层,详细说明了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定义及场所;

在最新修订中,已移除“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以及“终止电压”等特定术语及其定义;

根据系统控制方式和功能特点分为2个系统,与工程建设标准GB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保持协调一致;

增加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分类、应急照明控制器分类;

更了系统的自检功能;

更改了重复转换性能;

对标志耐久性做出了要求,厂家必须优选符合要求的标志材料,确保标志的性能;

从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几方面提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要求;

为提升产品的安全性能,新增了严格的材质要求,强调优选高质量原材料。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易碎材料或厚度不足4mm的钢化玻璃,以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因材料问题引发二次伤害。此举从源头上确保了产品的安全可靠性,为用户提供了更加安心的使用体验;

更改了接地要求;

更改了绝缘要求;

增加了程序和数据存储要求;

将“耐压性能”更改为“电气强度性能”,更改了性能要求;

更改了电压波动性能,将电压范围由“85%~110%”变更为“80%~120%”;

更改了气候环境耐受性;

更改了机械环境耐受性;

更改了电磁兼容性能;

更改了转换电压性能,将转换电压设定值范围由“60%~85%”变更为“60%~80%”;

更改了外壳防护性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防护等级均要求IP33;

删除了充、放电耐久性能要求;

更改了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更改了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删除了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更改了试验样品、试验程序;

在更新后的内容中,还增加了对系统外观、主要部件与器件、产品标志及使用说明书的详细要求,同时强化了结构设计的考量,包括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的严格规定。此外,还新增了外部接线的拉扭力测试、材质耐用性评估、碰撞(运行)试验以及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等测试项目,以确保产品的整体质量、耐用性和在各种环境下的稳定运行能力。这些新增的评估维度旨在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满足更广泛的市场需求;

删除了充、放电试验,将试验内容调整至基本功能试验;

删除了充、放电耐久试验、冲击试验;

更改了标志的要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附录A标题已调整为“系统及设备”,内容得到丰富,新增了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配电箱的分类图示,并深入探讨了系统设备的多项关键性能参数,如正常工作状态、应急启动与复位流程、额定输出功率、终止电压、蓄电池电源管理单元、蓄电池组特性、应急与节电光通量,以及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功能。此举旨在应对日益多样化的使用场景,通过精细化划分系统主要单元,在确保满足各类应用需求的同时,优化产品性价比,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用户的运行成本;

更改了附录“产品型号”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灯具自检信息存储”解读的要求;

删除了附录“密封镉镍、氢镍可充蓄电池”的要求;

删除了附录“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要求;

增加了“图显装置”的要求;

更改了附录“研磨轮”的要求。







 新国标展望


随着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的正式生效,该标准对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在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设定了更为详尽的规范,从而对应急照明行业的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技术挑战。企业需积极响应,加强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确保产品全面符合新标准的高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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