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四类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济南将严格落实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的规定。
济南提出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适时在全市推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等多种手段,建设网上审批大厅,全力提升消防服务质量。
同时,严格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轮换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推动执法行为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试点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制度。
《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各项禁止性规定。严格落实回避、涉消事项申报核查等制度,禁止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消防人员禁止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严格落实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的规定。(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