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人社厅、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江西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保障制定具体的政策性文件,有力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低水平徘徊的问题,是推动专职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科学设计工资标准
《通知》关于工资标准的设计既符合一般职业薪酬分配规律又体现消防救援高危职业特点,科学制定了工资构成及标准、保险福利待遇、督导考核以及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内容,建立了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是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待遇纲领性文件。经测算,一类区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可达6000元/月左右,管理人员最高工资福利待遇达到11000元/月。
明确适用对象范围
《通知》明确了这次工资待遇保障适用的对象范围,重点突出提高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保障,着力解决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不来、难留住”的瓶颈性问题,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中文职人员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
明确工资收入构成
《通知》科学设计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三个部分构成,并根据消防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待命的工作特点,率先提出了与工作时间挂钩确定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制定了分区域、按职务、年限级别等级的《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构建了由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的津贴补助制度以及年度考核奖励、工作年限奖励的奖金制度,建立了基本工资标准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以及根据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和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提高而调整的长效工资增长机制。
吸引专业技能人才加入
为吸引更多专业技能人才及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通知》专门就新招录队员待遇进行了规定,差异化制定了基本工资等级制度,新招录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队员,分别提高等级确定入职基本工资,新招录的队员在入职前或在试用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标准发给职业技能等级津贴。
创建工作年限奖励制度
为有效激发专职消防队员能够长期献身消防事业源动力,培养良好的职业荣誉感,推动专职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通知》创新制定了工作年限奖励制度,明确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签订不同年限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期限才一次性发放该期限对应的工作年限奖励规定,这将会从根本上缓解专职队员离职严重的现象。
《通知》还就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因执勤战备不能正常休息且未安排补休发放加班工资做出规定,并就贯彻落实该《通知》内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出了明确意见。
来源:江西消防、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