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统一全国后,很快颁布了一些发展经济的法律法令,使宋朝的城市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洛阳、开封、扬州江陵、杭州、成都等地都是当时著名的通都大邑。尤其是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和后来为南宋都城的临安(今浙江杭州)最为繁富,城廓广阔,人口众多。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住宅栉比鱗次,接栋连檐,一旦发生火灾,不及时扑灭,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有鉴于此,宋朝政府“籍禁卫之土,别为部伍”,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队伍——“防隅军”。
当时的防隅军以“军巡铺”为基本单位。以京城为例,每隔二、三百步即“置一军巡铺,以兵卒三、五人为一铺”(宋·吴自牧:《梦梁录》),每天夜晚进行巡逻。
这种“军巡铺”,已经带有消防专业的性质了,但它的任务主要是巡查火警,提醒居民注意防火;当然,如发现小火,也能扑灭。此外,它还兼有巡查盗贼的治安任务。
当时的军巡铺还不是职业消防队,不具备扑救大火的能力。
公元1015年4月天俨宫中起火,漫延至内藏库、朝之殿、崇文院、秘书阁等宫禁重地,火场一片狼藉,损失惨重,于是汴京如何防火灭火的问题,刻不容缓地摆上了北宋统治者的龙案。
公元1023年,北宋仁宗皇帝登基,为了能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朝廷进行消防改革,在京都建立了第一支真正的职业消防队伍。
改革的措施是在厢坊内普遍设置军巡铺的地方,选择高处建立望火楼,配备相当数量的专业人员和灭火器具,明确军巡铺以扑救火灾为主要任务。
改革后的消防队伍仍是军队编制,由军队中抽调精干官兵组成,约有1500人,建制严密,防火灭火措施得力。
消防队以“军巡铺”为单位,遍及京都各地。
据史载:汴京城中每坊巷300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50人。
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艺高胆大,责任心强。他们主要任务之一是“夜间巡查”,督促居民熄灯、灭火,消除火灾隐患。
军巡铺房备有单独的房舍和众多的消防器材,如大小水车、水桶、梯子、大叉、大索、斧锯等,并在院中设有高塔称“望火塔”,塔上旦夕有人张望,以便及时发现火情。
军巡铺除了“夜间巡查”外还有3项任务:
一是登高张望发现火情;
二是报警;
三是组织人力前往救火。
望火塔上5人一班,居高临下,四面张望,从不间断。一旦发现火情即发出警报,并报铺中驻兵首领立即派人前往救火。
在救火中,各支军巡铺密切配合,有的警戒火场维持秩序,有的抢救人员、财产,有的运水灭火,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故每遇初起火灾治灭迅速,不劳百姓,甚得民心。”
对在抢救火灾中忠于职守的军士,上级给予犒赏以示褒奖,受伤者给予全力救治;
对玩忽职守、退缩不前者按军法治罪,救火中对部属治理不力者追究军巡铺首领之过。
京师对火灾防范也很严格。为了有效防止火灾,朝廷命令实行严格灯火管制,规定夜半时分必须全城灭烛,遇有人家祭祀在深夜焚化纸钱者,必须事先报军巡铺,以免产生误会。
公元1131年宋高宗南迁临安(今杭州市)为都,消防机构更趋完善。
据《宋史)介绍:临安官府坊巷每150步置一军巡铺房,后改名为“防隅官房”,消防官兵称“防隅巡警”或“防隅军”,消防官兵增至2500余人,规定了报警信号、报警方法。
倘若白日发现失火,“望火塔”上官兵用旗指方向,用旗的数量显示失火的不同地点。
若是白日宫内失火,用3面旗同时摇晃,宫外失火用2面旗示摇指火灾方向,城外失火则用1面旗指之。
夜间失火,“望火塔”上升起3只大红灯笼表示皇宫内失火,升起2只红灯笼表示火灾在宫外,升起1只红灯笼表示失火地点在城外,方法简单而有效。
“军巡铺”的成立和职业化,是宋代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在我国消防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来源:消防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