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了180件物业企业失信行为,并计入企业不良信息记录。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后,首次公布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至少130家物业企业涉及消防安全问题。
本次计入物业企业不良信息的主要问题包括: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未履行装修垃圾管理职责、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以上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均给予涉事企业行政处罚或处理,不良信息将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次不良名单中,至少130家物业企业涉及消防安全问题:
有关消防安全制度问题:
1、未开展经常性的内部消防安全检查
2、未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3、未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
4、未落实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
5、中控室值班人员职责不清
6、发生火灾后 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有关消防设施、设备问题:
1、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2、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3、擅自停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擅自拆除消防设施
5、中控室主机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6、中控室消防中控主机存在故障报警未处理
7、烟感防尘罩未摘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
9、封闭楼梯间正压送风机无法远程启动的违法行为
10、消防栓无压力无水
11、灭火器缺少年检标识
12、消防泵未通电,无法正常使用
13、消火栓水带接口缺失,部分常闭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物业办公区灭火器被墙壁消火栓浸泡的违法行为
14、地下二层库房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
15、堵占疏散通道的情况
16、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
17、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未设置安全出口标识、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
逾期未整改等其他行为:
1、逾期未整改隐患问题
2、前期检查发现的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并敷设在可燃物上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
3、将消防设备用房改为员工宿舍使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违法行为
4、未按规定在A区2#楼普通地下空间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
5、单位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气,且住人、存货、做饭在同一房间
6、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和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因利用地下空间未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定期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信用信息情况,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有序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特别是针对12345热线投诉、媒体曝光的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类突出问题,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凡是不按要求整改、不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在管项目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标准或合同约定的,一经查处将作为不良记录列入企业信用信息。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违法成本,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