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消防软梯感烟火灾报警器购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采购人为清丰县消防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全国公开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编号:QC-2019-005
2.2项目名称:清丰县消防大队消防软梯、感烟火灾报警器购置
2.3采购内容:消防软梯2000架、感烟火灾报警器2000个(详见招标文件)
2.4财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消防软梯65元/架、感烟火灾报警器购置85元/个
2.6交货期: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1年
2.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需落实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pyggzy.com/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4.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供应商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供应商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元)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供应商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截至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4月 3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开州北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86922909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038167245 0393-46655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