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四季度消防产品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称,2018年第4季度该局对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温江区、双流区、青白江区、邛崃市、新津县、蒲江县、大邑县等区域内销售的消防产品(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枪、洒水喷头)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标志、操作结构检查、20℃喷射性能、灭火剂充装量、阀杆升降性能、开启力、灭火器有效成分含量、筒体水压试验、对筒体爆破试验、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对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手轮外观、阀杆升降性能、密封性能、水压强度、开启高度、标志;对消防水带的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延伸率、膨胀率、扭转方向、可弯曲性、标志;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耐压试验、标志;对消防水枪的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标志、耐高温试验、耐低温试验;对洒水喷头整体要求、外观及标志、水压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性能、态动作温度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消防器材中洒水喷头、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全部合格。不合格消防水带主要是长度、爆破试验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主要是基本功能试验、接地电阻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主要是筒体爆破试验不符合国家标准。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据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