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咸宁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商品抽检信息。根据年度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安排,结合咸宁市实际情况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市工商局2018年第三季度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测机构在全市开展了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服装类、儿童用品和眼镜等商品“靶向式”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101个批次,其中消防器材8个年批次,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以上不合格商品,该局已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继续销售以上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该局将依法予以查处。(据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