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消防系统及设备保养要求
每周的测试和检查
§1.固定的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应验证所有的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控制面板操作指示灯/测试指示开关的功能。
§2.固定气体灭火系统,确认所有固定灭火系统控制面板功能操作指标灯。指标测试开关;检查所有控制/分区阀处于正确的位置。
§3.防火门,核查所有防火门的控制面板,如适用,进行操作灯/指示开关的功能试验。
§4.公共广播和通用报警系统,应验证所有公共广播系统和通用报警系统运作正常。
§5.应急逃生呼吸器,检查所有的呼吸器(EEBD)及其钢瓶的气压指示,确认是否在正确的压力范围内。
§6.低位照明,通过关闭选定位置的正常照明,验证低位照明系统功能正常。
§7. 细水雾、水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证控制面板指示和报警功能正常。检查泵组及配件;检查泵组阀件的位置,确认阀没有锁定(如适用)。
月度的测试和检查
§1.消防管路、消防泵、消火栓、水龙带和喷嘴,核查所有的消防栓,软管和喷嘴的位置、布置妥当,并且处于可用状态;操作所有消防泵,确认系统的压力足够,以及确认应急消防泵燃料供应充足,加热系统状况良好(如适用)。§2.固定气体灭火系统,检查容器/瓶体配备的压力表读数在适当的范围内,无泄漏。
§3.泡沫灭火系统,验证所有的控制和部分阀门开启或关闭,所有的压力读数在适当的范围内。
§4.消防员装备,检查消防员装备(包括清单)的存储情况,确认装备处于可用的状态。
§5.固定干粉系统,确认控制区阀门处于正常的开闭状态,所有的压力读数在正常范围内。
§6.固定的气溶胶灭火系统,确认所有电气连接和/或手动操作台布置正确,并处于适用状态;验证的驱动系统、控制板电路满足制造商的设计要求。
§7.细水雾、水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1 验证所有的控制,泵和部分阀门处于正确的开启或关闭的位置;7.2 喷水器压力柜或其他储水容器的存水处在正常的水平;
7.3 测试所有系统泵的自动起动装置满足设计要求;
7.4 验证所有备用压力和空气/气体压力表读数在适当的压力范围;
7.5 抽查测试选定的分区阀门畅通性和报警的正常启动(注:选择测试阀应确保所有阀门在一年内都得到测试。
§8.手提式泡沫枪,确认所有的手提式泡沫枪各就其位、布置合理、处于可用的状态。
§9.灭火器,确认所有的舟车式灭火器各就其位、布置合理、处于可用的状态。
§10.固定式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确认所有的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11.已经过抽样测试,间隔不超过五年。
每季度测试和检查
§1.消防水管,消防泵,消火栓,水龙带和喷嘴
检查确认国际通岸接头处于可用状态。
§2.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检查泡沫系统储藏柜存有适量的浓缩泡沫液。
§3.通风系统、挡火风闸
测试所有的挡火风闸的就地操作。
§4.防火门
测试所有的位于主竖区舱壁防火门就地操作。
年度测试和检查
§消防水管、消防泵、消火栓、水龙带和喷嘴
1确认所有的部件处于可用的状态;
2确认所有消防泵的压力和容量满足要求。测试应急消防泵隔离阀的关闭功能;
3 测试所有消火栓阀门;
4 抽查消防水龙带在主消防泵工作压力最大时的压力情况,确保使所有消防水龙带在五年内都得到检查;
5 确认所有消防泵减压阀设置正确(如适用);
6 检查所有过滤器,确认他们没有被杂物阻塞和污染;
7 确认喷嘴尺寸/类型正确,维护和工作正常。
年度测试和检查
§固定气体灭火系统
1 检查所有易接近的部件,确认处于可用的状态;
2 外部检查所有高压容器,检查有无损坏或腐蚀;
3 检查所有的储存容器水压试验日期;
4 所有固定系统的声光警报功能测试;
5 验证所有控制/分区阀处于正确的位置;
6 所有启动释放管系与管道连接的密性;
7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检查所有软管;
8 测试连接到消防系统的所有燃料关闭控制装置的正常运作;
9 检查受保护的空间的边界,确认密闭区域内没有因修改而造成不能封闭的、可能导致系统失效的开口;
10 如果容器钢瓶安放在受保护的区间,检查在受保护的区域内两条释放管线的完整性,并检查释放间低压或电路的完整性监测(如适用)。
年度测试和检查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1 测试所有的火灾探测系统,确认用来自动释放灭火系统的火灾探测系统操作正常(如适用);
2 检查所有易接近的探测器没有被改动阻塞。以便于所有的探测器一年内都得到检查;
3 应急电源切换试验。
§通风系统和挡火风闸
1 测试用于远程操作的所有挡火风闸
2 确认厨房排气管道和过滤器无油脂积聚;
3 测试所有的通风控制与消防系统的相互连接的运行情况。
§防火门 测试所有的远程控制防火门的开放。
年度测试和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
1 检查所有易接近部件处于可用状态;
2 所有固定系统声音报警功能测试;
3 所有供水畅通实验和泡沫泵的压力和容量测试,确认每一区段的管路的压力都能达到要求(确保所有管道在使用后都能用淡水彻底冲洗);
4 测试所有系统与其他供水管线连接的操作正常;
5 检查所有泵的溢流阀设置的正确性(如适用);
6 检查所有过滤器,确认他们没有被杂物阻塞和污染;
7 检查所有控制/分区阀处于正确的位置;
8 用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通排放管道,或以其它方式确认管道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喷嘴使用无障碍、无杂物阻塞和污染。如可能,可卸掉喷嘴;
9 对所有泡沫浓缩液进行抽样检查。高倍泡沫浓缩液应按照海安会通函MSC.1/Cir.670 进行定期试验,而低倍泡沫浓缩液按照海安会通函MSC.1/Cir.1312 进行定期试验。(注意:除了抗溶性泡沫,其他类型的泡沫需要被供应到船上3 年后再开始进行第一次检测,前提是这些泡沫液还在有效期范围内。如果泡沫液超过有效期,不能再进行检测,而是要求换新泡沫液。);
10 测试连接到消防系统的所有燃料关闭控制装置的正常运作。
年度测试和检查
§细水雾、水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通过操作每一分区的测试阀,核实所有细水雾、水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操作性能;
2 检查所有易接近的部件的适用性;
3 外部检查所有高压容器,检查有无损坏或腐蚀;
4 核查所有的储存容器水压试验日期;
5 所有固定系统的声光警报功能测试;
6 测试所有泵,检测管路的压力和流量适当;
7 检测防冻系统,确保防冻保护有效性;
8 测试所有系统与其他供水管线连接的操作正常;
9 检查所有泵的溢流阀设置的正确性(如适用);
10 检查所有过滤器,确认他们没有被杂物阻塞和污染;
11 验证所有控制/分区阀处于正确的位置;
12 用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通排放管道,除非能确认管道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喷嘴使用无障碍、无杂物阻塞和污染。如适用,可卸掉喷嘴;
13 应急电源切换试验(如适用)。
14 检查设置在敏感区域(像桑拿、水疗、厨房区)所有喷头,注意喷头可能受到的物理性损伤(如行李处理区,健身房,游戏室等),要求一年内所有喷头都要检查一遍;
15 检查可能对系统有影响的任何改变,如通风管道,管道的阻碍等;
16 对每个细水雾灭火系统最少一个分区的喷嘴进行放水试验。测试的选择应使所有部分在五年内都测试一遍;
17 测试最少两个自动洒水器或自动水雾喷嘴的操作。
年度测试和检查
§呼吸装置
1 检查呼吸气瓶充气系统(如适用,包括检查空气质量);
2 检查呼吸器面罩和供气阀门处于适用状态;和
3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检查应急逃生呼吸器(EEBD)。
§固定干粉系统
1 检查所有易接近的部件可靠性;
2 确认压力调节器运行正常,并在校准期限内;
3 确定按照系统制造商的说明用氮气搅拌干粉。(注:由于干粉体对水汽的亲和性,用于搅拌的氮气必须不含水分。)
§固定的气溶胶灭火系统确认凝结或分散气溶胶发生器没有超出其强制更换日期。气动或电动发生器应尽可能按演示的方式工作。
年度测试和检查
§手提式泡沫枪
1 检查所有手提式泡沫枪的浓缩的泡沫液按正确的比例供给,设备应处在可用状态;
2 核查所有含有的浓缩泡沫液的便携式容器或便携式罐体保有的制造厂密封,确认不超过制造商推荐的使用寿命间隔;
3 含有的浓缩泡沫液的便携式容器或便携式罐体使用期限不能超过10年(除了含蛋白质基浓缩液之外),保有制造厂密封标签的泡沫液可以不用按照海安会通函MSC.1/circ.1312)进行定期试验;
4 盛载蛋白质基的浓缩泡沫便携式容器和便携式罐体应彻底检查,如果超过五年,泡沫液应按照海安会通函(MSC.1/circ.1312)进行定期试验或换新;
5 任何非密封的泡沫浓缩液的便携式容器和便携式罐体,且便携式容器和便携式罐体的生产数据没有记录的,则应按照海安会通函(MSC.1/circ.1312)进行定期试验。
§推车式灭火器
1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定期检查;
2 检查所有易于接近的部件的适用性;
3 检查每个气瓶水压试验日期;
4 倒转干粉灭火器以确保干粉的搅拌。
§厨房和深油烹锅灭火系统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检查厨房和深油烹锅灭火系统。
船舶公司注意事项:
(1)水灭火系统是船上最重要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在检查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出水或出水压力不足等情况,主要是应急消防泵布置在船艏所造成的,特别是空载时,出水压力过低更为明显。因此,建议船公司在建造船舶时尽量避免将应急消防泵布置在船艏部位,向船舶设计部门提出设计更改要求。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船舶最重要的消防设施,在检查实践中,往往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管系松动、漏气、报警故障,启动瓶无压力、使用非船检机构认可产品,以及检测试验过期、检测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实际检测等现象,特别是船上责任人员不熟悉系统工作原理,怕万一被误放的心理原因,不敢去碰,更谈不上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缺陷。因此,建议船公司做好如下工作:
①应该选择信誉好的检测单位,督促检测单位按要求进行检测和试验,并且消除存在的缺陷。
②督促船上应妥善保存好相应的证书、报告,并及时安排好检测工作,避免发生过期或遗漏等情况。
③应对负责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和维护的责任船员进行培训,使其真正掌握。如公司没有培训能力,可以邀请生产厂家或检测单位来培训,同时考虑到目前船员流动性较频繁,在对相关船员进行培训时,最好拍成视频,以便新上任的船员进行学习。
(3)固定式甲板泡沫灭火系统是液货船重要的消防设施,在检查实践中普遍遇到船上因不熟悉或不熟练的原因,导致未能打出泡沫,以及使用后未清洗导致管系阀门锈死。主要原因是船上人员未获得有效地培训,致使责任人员不熟悉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正确操作程序,怕泡沫液会报废或被打完,不敢实际操作。因此,建议船公司应能真正对责任操作人员提供有效地培训,增配泡沫剂以便船上实际训练之用,督促船上定期开展演习和落实对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甲板泡沫灭火系统保持即刻可用状态。同时可以考虑到目前船员流动性较频繁,在对相关船员进行培训时,最好拍成视频,或者按操作程序逐一拍照,打印后张贴在相关部件附近,或制作成操作手册,这样比文字说明更直观,以便新上任的船员进行学习。
(4)船舶结构防火是船舶安全检查中重要的检查项目,在检查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各种不同情况的缺陷,特别是低质量船舶舱壁的耐火隔热材料敷设的结构形式、厚度、传热点等未能满足相应要求,达不到相应的耐火等级和完整性要求,还存在局部漏敷现象。主要原因是为省材料和减少工程量,以及船厂、船东、船检机构对耐火完整性要求未引起足够重视,或缺乏相关知识,造成了先天性缺陷。如存在上述类似情况,整改的工程量较大,并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因此,建议船公司应尽量安排在修船时作为必修项目,避免在船舶营运期间,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查出,极易导致被滞留,耽误船期。
(5)船舶消防重在预防,建议船公司在对船舶进行内审或平常检查时不应忽视对船上火灾隐患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船上落实好防火制度,按要求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
船舶提示:
(1)目前,在船公司、船员、船舶检验、船舶安检等各环节中,普遍存在重硬件轻管理的现状,在船舶消防管理过程中,“预防为主”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各种情况的火灾隐患随处可见,船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演习和训练仅流于形式,甚至存在仅做一下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未能有效进行,特别是乱拉电线、使用加热器、抽流烟、漏冒油、乱堆可燃物品等安全隐患存在较普遍。因此,建议船上应引起足够重视,防火制度真正能得到落实。
(2)船舶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通常由三副负责,其是否能按要求做到,直接关系到船舶消防设备能否处于即刻可用状态。目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是三副本身不熟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流于形式,仅在检查表上打钩,也不在乎设备实际情况。因此,建议船上应对三副进行有效培训,如船上无能力培训应申请公司安排培训资源,或提供相应培训资料。船长应对三副的维护保养进行跟踪和核查,保证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用于船上火灾时紧急逃生的个人呼吸装备,凡是配备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船舶,每位船员必须熟悉其具体的布置位置,并熟练使用。在检查实践中发现,船上往往忽视对其进行培训和训练,出现检查时还需要阅读使用说明。因此,为做到人人会用,建议船上按要求开展相应地培训和训练活动。
(4)消防员装备是船舶重要的消防设施,是船上发生火灾时进行自救的必备装备。在船舶安全检查实践中发现,最突出的问题是船上探火员未进行经常性训练,出现探火员未能熟练、正确的穿戴和使用消防员装备,更谈不上进行探火、救助、灭火的操作。因此,建议船上按要求开展船舶消防演习,并对探火人员进行培训和训练。
(5)为避免消防设备的证书、报告发生过期或遗失等情况,因此船上应妥善保存好相应的证书、报告,并进行登记和专人负责保管,特别需注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管系试压报告、甲板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剂检测报告等间隔期较长的报告,应妥善保存好,对于已过期的报告应另行保存。检修、检测快到期设备,应提前安排好设备的检测工作。
(6)船舶消防设备是船舶安全检查的必查项目,也是存在缺陷较多和导致滞留的项目,因此,在船上迎接船舶安全检查前,建议船上对消防设备进行自查,及时消除问题,以免检查时被发现,作为缺陷来处理。
本文来源:青岛越洋消防救生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