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故宫建福宫失火后
前不久,巴西国家博物馆的一把大火,让200余年的巴西历史一夜之间“灰飞烟灭”。消息传来,有网友开始担心我国故宫博物院的安全问题,毕竟博物院所在的故宫是以木质结构为主,防火性能不佳是它致命的弱点。其实,大家不必担心,自明清以来,故宫就非常重视防火问题,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消防体系。
五次大火险毁故宫
据相关资料记载,目前已发现的故宫历代火灾有八十余起,平均每七年发生一次。其中有五次大火,险些毁掉故宫。
第一次大火发生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在此前一年,北京故宫正式竣工,明成祖下诏正式定都北京。永乐十九年正月初一,明成祖还在新落成的奉天殿接受了百官和诸国使臣的朝贺。没想到四个月之后,这座金銮宝殿便发生火灾,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被烧光了。这件事引起全国震动,这次火灾后,隔了二十年,到正统六年(1441年)冬十月才重新建成三大殿。
第二次大火发生在嘉靖三十六年夏(1557年)。明清在故宫里居住了24位皇帝,嘉靖一朝的火灾是最多的,这与皇帝崇奉道教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尊崇“神明”,嘉靖皇帝在宫内营建了许多道教庙宇,供奉了玄天大帝、雷神等诸多神明,但是这些神并不能阻止火灾的发生。这次火灾损失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仅打扫火焦就动用了3万人,每天“寅入酉出”并征用了民间小车5000辆作为运载工具。
第三次和第四次大火均发生在明神宗时期。万历二十四年(1597年)三月,乾清宫、坤宁宫被焚毁。次年旋即起了第四次大火,前三殿也被焚毁。直到天启六年(1626年)才建成皇极殿,次年,中极、建极殿才竣工。看来,这项工程陆续进行了三十四五年。
最后一次对故宫产生致命损害的大火,发生在辛亥革命之后。清朝灭亡后,溥仪仍居留在故宫后半部(旧称“内廷”)。由于清皇室支出日绌,溥仪决定清查仓库。1923年6月26日夜间,西宫敬胜斋突然发生火灾,烧毁建福宫花园范围内一大片建筑,所陈设和贮存的文物,统统烧毁无存。原因据说是为掩盖监守自盗的罪行,太监们纵火所致。
用“金鸱”对抗雷电
分析明清时期故宫火灾记录,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明朝的火灾数以及所带来的损失,远远高于清朝。以上文所提及的那五次致命火灾为例,明朝发生了四次,民国发生了一次,清朝一次也没有。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在清朝避雷设施得到了广泛应用。
据统计分析,皇宫火灾以雷击引起最多,仅明朝就发生了16起。相比于西方先进的科学思想,中国古代对雷电的认识最多停留在将其和火与光“表象类比”的阶段,而更多人则将它视为超自然的力量,每每雷击失火,紫禁城的皇帝们都会反躬自省,祈求天神赐福免灾。
到了清朝,避雷设施在故宫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不过,这个避雷设施并不是如今广泛应用的避雷针,而是一种叫做“金鸱”的装饰。在故宫太和殿、保和殿等主要殿堂的正脊上,都有这种装饰。“金鸱”造型早已有之,据北宋李诫著《营造法式》记载:“汉柏梁殿灾后,越巫言海中有鱼,虬尾似鸱,激浪即降雨,遂做其象于屋,以压火灾。”
“金鸱”防雷电的原理,法国旅行家卡勃里欧列·戴马甘曾有过详细叙述,他曾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来我国访问,回国后著书《中国新事》中写道:“中国屋脊两端,都有一个仰起的龙头,龙头吐出曲折的金属舌头,伸向天空,舌根连接一条细的铁丝,直通地下。这样巧妙的装置,若遇雷的电流,就以龙头沿线下引地底,以免房屋遭到破坏。”
卡勃里欧列·戴马甘所叙述的“金鸱”避雷原理,与几十年后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的原理基本吻合。正是依靠着这个“金鸱”,使得故宫在清朝的三百年间很少受到雷击。
千人组成的“消防队”
除了“金鸱”之外,在故宫中还有许多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付火灾。
首先说一下故宫的消防水源“金水河”。提起金水河,人们会联想到天安门前的金水河,其实故宫内还有一条金水河,称之为内金水河。这条河虽短,却上有源头,下有汇流。河水经城墙下流入城内,到城内西北角的马神庙内露出地面,由西转南,经城隍庙东南角直向南流去,往东经过武英殿前,流过断虹桥,后暗流到太和门前院露出。河身渐宽,经过金水桥向东,穿过文渊阁,再折向南,由紫禁城的东南流出,注入外护城河。
内金水河如此曲折是有用意的,《明宫史》中载:“(金水桥)非故曲折,以耗物料,盖恐有意外火灾,则此水赖焉。”历次皇宫失火,都凭着“金水”将火扑灭,功效显著。明朝太监刘若愚在他的《酌中志》中写道:“天启四年,六科廊(即午门内东配殿、西配殿)灾,六年,武英殿西油漆作灾,皆得此水之力。”
除了利用内金水河的水,故宫内还有80眼水井,308口水缸,这些水源在故宫起火时,都是防火的利器。
有了水源,还得有“消防队”。在明清时期,故宫里面配置了多达千人的“消防队”。明代皇宫防火由锦衣卫负责,红铺专职巡查火事。太平水缸和燃炭慎火事宜也由专管太监负责。清代宫廷防火事宜,由火班负责,并有大臣昼夜轮值。火班又称防范火班或激桶处,人数不定,最多时可达1000多人。光绪时尚有马拉激桶。光绪末年,激桶处改为内府消防队。宣统时,消防太监尚有1000多人。可见这个组织还是相当庞大的,
不过,虽然人数众多,但是消防太监的消防设备十分简陋。初起之火尚可应付,火已成势则会火烧连营。光绪年间的太和门大火,持续燃烧10个小时,就是消防扑救不力的一个例证。(来源:齐鲁晚报 | 作者: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