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紧盯民生“小切口”,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查处了一批燃气器具质量违法案件,其中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东田市场监管所查处南安市某液化气站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案入选省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2台在售的“三星日立牌快速炉”(商业用中压猛火炉)存在未安装熄火装置的情况。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购进上述猛火炉2台,进价80元/台,售价100元/台,未建立进货台账,至案发时尚未售出。当事人销售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商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处理结果
2024年5月24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三星日立牌快速炉”(商业用中压猛火炉)2台、罚款340元的行政处罚。
三、典型意义
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燃气器具经营者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向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此案的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对规范燃气器具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压实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指导意义。
四、消费提示
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时,要查验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产品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CCC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燃气器具后要注意保留相关票据及凭证。
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燃气器具质量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器具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来源: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