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281493号“日井”商标注册成功,“浙江日井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之用于水泵的生产和销售。通过十多年苦心经营,“日井”水泵行销全国各地,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赞誉。“广州日井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日井”)擅自将“日井”嵌入企业字号使用,在产品销售中刻意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浙江日井泵业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浙江日井泵业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日井不正当竞争。2024年5月17日,法院一审裁定:
一、广州日井立即停止案涉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日井”字样;
二、广州日井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日井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历年余纠葛,以此前浙江日井泵业多次类似案例胜诉和提交充分证据为背景,2024年7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裁定:
驳回广州日井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胜诉不仅是对浙江日井泵业“日井”品牌价值的肯定,也是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浙江日井泵业将以此为契机,秉承诚信经营、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维权的力度,推动同业商家遵守市场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推动我国水泵行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