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4,266,396.00 元,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俄罗斯某客户签订了《泵和旋流器组供货合同》,公司为该客户提供渣浆泵和水力旋流器等设备,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4,266,396.00 元。
以上合同系日常性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客户情况
该客户为俄罗斯企业, 鉴于与客户的保密约定,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 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销售对象和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该客户未发生该类交易,但是与其母公司发生过该类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客户是俄罗斯超大型重要铜生产商,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本合同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为该客户提供渣浆泵和水力旋流器等设备,并提供设备的安装监督和调试服务。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94,266,396.00 元。其中设备金额人民币 93,666,396.00元,安装调试服务金额人民币 600,000.00 元。
根据合同约定通过银行转账以人民币方式分批次付款。
(三)交货时间
货物的交付时间为自公司收到第一笔预付款之日起 300 个自然日。
(四)责任限制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延迟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对另 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情况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双方将商定新的时间表来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 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将尽力通过真诚协商解决。如果 双方未能在任何一方书面请求谈判后一个月内通过谈判解决分歧, 则因本合同引 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及任何争议、争议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其履行、违 反、终止或无效均须由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法院根据其规则解决。仲裁地点为俄罗斯莫斯科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ICAC。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2.59%。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2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选矿设备及备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技术优 势,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提升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泵和旋流器组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耐普矿机总部(上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