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中国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了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凯士比上海”)申请的“凯泵卫士”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并颁发作品登记证书。这也是凯士比上海历史上首个获国家登记的美术作品。
2022年年末的北亚数字化峰会上,“凯泵卫士”美术作品的作者,北亚区域执行总裁贺钧先生签署了《职务作品创作声明》,正式将“凯泵卫士”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授予凯士比上海,用于后续登记申请。
“凯泵卫士”美术作品登记成功和“凯泵卫士”系列商标获准注册,标志着凯士比上海对“凯泵卫士”智能化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上述美术作品及商标获得了排他性的保护,任何主体未经凯士比上海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上述美术作品及商标。
凯士比上海将持续对“凯泵卫士”平台进行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助力凯士比数字化平台蓬勃发展。
法律小贴士:
Legal Tips:
1: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侵犯美术作品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