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选派计划主要面向年满18周岁的在南就学或在外南安籍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及毕业3年内且在南安居住生活的返乡大学生。
2.任职时间:一般为1年,期满后可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延长任职时间。
3.招聘人数:详见《南安市第二批选派兼职基层团干部岗位表》。
1.在校大学生每年至少参加线下实践活动一个月,通过返家乡社会实践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馈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协助兼职单位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策划开展多样化的团青项目,如青少年青春自护教育、环境美化行动、青少年关怀等志愿服务范畴,完成团市委及兼职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兼职岗位形式可灵活多样,提倡结合线上“云办公”+“云活动”的模式创新策划团青活动,共同推进青少年成长进步。
3.积极宣传、推广南安市旅游资源、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推介,推荐和对接就读高校来南安开展主题党(团)日、“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可优先考虑;
4.未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未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未有其他影响兼任团干部的情形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其他影响兼任基层团干部的情形。
1.报名阶段(即日起-12月6日):请各基层团组织积极推荐符合人员参与报名,动员南安籍大学生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南安市第二批选派兼职基层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党团员证明、学生证(仅在校生提供)、有关荣誉证明等电子档材料发送至团市委邮箱natswzzb@126.com,邮件的主题命名为“兼职团干部报名+姓名+单位(学校)”。
2.资格审核(12月9日-12月12日):团市委将会同有关乡镇团委,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3.复试环节(12月13日-12月17日):由有关乡镇团委组织开展,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确定最终人选名单。
4.录用公示(12月20日前):团市委对拟聘用名单在“南安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录用。
5.岗位分配(12月26日):由团市委统一调度安排,本着就近就便、双方接受原则,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个人意愿、面试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岗位,一般安排在家庭住址或就读学校所在乡镇。
1.报名人员在通过选拔、完成岗位分配后,由用人单位负责购买线下在职期间保险;
2.兼职人员不属于行政职务,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占用人单位编制、职数,无对应行政级别。兼职人员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派出参加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各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3.兼职期满后,团市委会同有关乡镇团委开展考核工作。对于考核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和工作(实习)鉴定证明及工作聘书;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向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党团组织通报表扬;录用后无故不上岗,或兼职期不满一个月,将自动取消兼职职务,并通报给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党团组织。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5-86358291
联系邮箱:natswzzb@126.com
联系地址:南安市普莲路青少年宫5楼
附件:
1.南安市第二批选派兼职基层团干部报名表
2.南安市第二批兼职基层团干部服务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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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安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