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寒窗,一朝圆梦
在莘莘学子们金榜题名之时
南安工会“娘家人”启动了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给困难职工子女送去希望
为他们浇灌梦想的种子
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下
今年金秋助学的相关政策吧!
01 时间安排
2024年助学活动时间为文件发出之日起至9月上旬。报送结对助学对象截止时间为8月12日。申请助学的应届对象如录取通知书尚未寄达,可先报送申请材料,后续补交录取通知书。
02 助学对象
子女在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或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职职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
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中“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
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中的纾困帮扶对象,即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
已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
爱心单位(人士)指定的认助对象。
“一般性慰问对象”的一至三类:
①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内)或残疾、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按“边缘从宽”原则进行认定;
②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疫情、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重大疾病”界定范畴见附件4);
③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减)发工资而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符合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务工地低保标准3倍(含)的职工家庭,按“边缘从宽”原则进行认定。
“生活相对困难”:
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奖金、退休金、政府各类补助补贴、经营投资性收入等)在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且符合“(家庭月收入-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家庭月支出)/家庭总人口≤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家庭成员、家庭总人口原则上根据民政部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认定条件认定。
03 申请办法
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分类申请办法。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后,由单位工会向上逐级审核申报至市职工服务中心,经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04 申请材料
①《南安市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②相关困难材料。按困难类别,包括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及医疗支出票据等疾病材料、事故认定书、残疾证等困难佐证材料;
③就读证明。应届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往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等;
④职工及家庭成员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⑤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单或其他收入证明(由所属单位盖章)。
●已结对认助的往届受助学生,须于7月26日前提供学生证或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等学业未中断证明材料。
●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补贴须由助学对象提供《2024年工会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申请表》、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实践(实习)证明、助学对象在岗工作照、岗位出勤记录、岗位薪酬证明等材料。
05 助学标准
①“一般性慰问对象”一至三类的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金6000元;就读高中的,一次性发放每生助学金2000元。
②“纾困帮扶对象”及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专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8000元,就读高中的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3000元。已申请2024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助学项目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按上级资金下拨要求予以补助。各地应按照“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0个月之和”原则,确定执行本地助学金标准。
③“结对助学对象”根据爱心单位(人士)意愿执行助学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爱心单位(人士)结对资助金额低于助学标准的,由市总工会补齐发放。
④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标准及实施执行省总工会要求,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用人单位有发放薪酬的,每人不超过150元/天(3000元/月);用人单位未发放薪酬的,每人不超过200元/天(4500元/月);尚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会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勤工助学岗位补贴不计入年度助学金标准总额。2024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中关于工会勤工俭学类项目资金按上级资金下拨要求予以发放。
06 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工会(总工会),雪峰开发区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和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工会要集中填写《南安市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对象汇总表》(附件2),并将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至南安市职工服务中心,其中《南安市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对象汇总表》还需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naszgfwzx@163.com。
如有疑问,可拨打市职工服务中心电话(86361110)咨询。
(来源:市职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