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人才“港湾计划”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7〕3号)、《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南委人办〔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安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共824名高层次人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开始,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请向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 0595-86389557 (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595-86380520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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