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总工会、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命名第七批“南安工匠”的通知》(南工〔2023〕7号)文件,经各乡镇(街道)工会(总工会),雪峰开发区工会、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和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工会逐级推荐,市总工会与市委人才办共同审议,拟确定以下16名职工(以得分高低为序)为第七批“南安工匠”,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8月1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总工会反映,电话:0595-86351898。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59261(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南安市总工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