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人才“港湾计划”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7〕3号)、《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南委人办〔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安市2023年度第一批共95名高层次人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提出。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文件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陈伊颖等117名泉州市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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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安人社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