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
翔云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做好老区扶建工作,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南安市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在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要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老区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后,要及时将相关拨付凭证报送市民政局备案。
二、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老区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本年度按时完成,进一步加快老区村振兴发展。
三、要指派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将最新的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2022年度市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