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丽燕)昨日,记者从南安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工作专班获悉,南安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加强疫情交通防控道路查验工作。
根据《通知》,南安将根据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查验通行车辆和人员,建议市民非必要不离南。确有必要离南外出者,需同时满足体温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3项条件方可通行,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将予以劝返。
针对物资运输车辆(赋黄码的)的通行需求,体温正常、出示《车辆通行证》或电子通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予以通行;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赋黄码的),必须体温正常、持单位工作证件(证明)或《疫情防控工作证》,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生活必需品保障人员(包括快递、超市、生活物资配送等工作人员赋黄码的),需体温正常、出示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别通行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紧急就医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政府公务车等特定公务车辆,将由查验站登记车牌信息,引导快速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通行证》原件、扫描版及“泉通行”电子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一律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