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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翔云中学课后服务告家长书

2021-08-31 10:20:19      来源:   

南安市翔云中学课后服务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9〕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现将相关政策和部分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01

课后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

    (三)坚持教师志愿原则。学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开设服务项目,以本校教师志愿报名参与为主,统筹安排工作。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02

服务模式

    学校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秋季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及个别辅导、自主阅读、参加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03

 服务时间

    (一)五点课外服务。从每天下午放学后17:00-18:00开始服务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作业辅导、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

    (二)午托服务。午托服务,从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的午餐、作业辅导、自主阅读、午间休息等。

    (三)晚托服务。周日至周四设置晚托2小时,主要提供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自学指导等服务。

    (四)长假期托管服务。学校提供周末及寒假暑假托管服务,积极盘活学校软硬件资源,鼓励利用学校现有场地和器材、设施举办特色项目活动,提供一些科普活动、游戏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阅读指导、作业辅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服务。

04

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

05

经费来源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市教育局根据核定课后服务的实际学生人数,按生均标准予以补贴。借鉴我省厦门、宁德、漳州、安溪、德化等地做法及我市原试点工作经验,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待福建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收费标准后再进行调整。

    (一)五点服务。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

    (二)午托服务。学校严格执行《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19〕21号),通过定点采购有资质的餐饮配送企业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晚餐服务。午托服务家长按每天缴纳3元服务费,用于午托服务的经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学生午餐、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三)晚托服务。由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

    (四)长假期服务。每个周末提供托管服务1天;暑假提供托管服务2期,每期20天;寒假提供托管服务1期10天,长假期服务均分上午、下午两个类别,家长按照每半天10元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

由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选择服务种类,可以多种选择,每学期1次性缴纳服务费(按4.5个月计算)。

06

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收费情况等情况。

    (二)报名申请。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三)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组织实施。学校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07

经费使用与监管

    (一)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买活动课程及其他课后服务相关费用。

    (二)规范合理取酬。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按每人每课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一律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

    我校的课后服务暂时按《南安市翔云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上级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南安市翔云中学课后服务安排表

南安市翔云中学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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