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4号)精神,在基层推荐、组织审核和复核的基础上,经泉州市推荐评选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4日-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 电话:22212517;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电话:28966008。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103室,邮编:362000
接待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1.福建省优秀教师拟推荐对象名单
2.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
泉州市推荐评选福建省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