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信息线索,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及“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若举报有效,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其中南安籍1人:
被执行人:吴自强,男,197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
住址:福建省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格仔尾团结19号
身份证号:350583197602110718
执行案号:(2019)闽0602执519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2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