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的小李今年7月份在当地的物流公司托运了14件卫浴用品。几天后,物流公司通知小李,货物在高速上烧毁了,物流公司表示每件物品只能赔300元,小李无法接受。小李表示这批卫浴用品成本价就在3.7万元,物流公司起码要把成本赔给他。调解小组将双方约到仑苍司法所进行调解。物流公司代表小梁表示,根据货运单上的约定,如果没有额外投保,超过300元的货物损毁只能赔偿300元。对于这个约定,小李表示不知情,但承认没有投保。调解小组认为,小李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意外被烧毁,物流公司理应赔偿小李货款;而小李明知货物价格较高,在发货时就应购买保险,以免造成损失,因此小李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经进一步协商,物流公司代表小梁同意赔偿小李货款1.6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来源:第一帮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