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1月18日,仑苍镇政府武装部部长潘再兴带队与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工作人员到大泳村慰问一名房屋被烧毁的贫困户,并发放3万元的农村住房保险理赔金。
仑苍镇大泳村的贫困户王振海,长期与妻子居住在与族人共有祖厝的一间房屋内。2017年11月2日,因家中电路老化引起火灾,造成其房屋被烧毁。火灾发生后,镇村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扑救,并将灾情通报给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开展理赔工作,根据我省新出台的《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王振海最终获得3万元的理赔金额。
王振海因灾获得保险理赔,主要得益于镇党委、政府2017年实施的南安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实施该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我镇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支持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南安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小贴士
南安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省、市级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三部份组成,其中省级基础保险采用全省统保方式,农户不缴费,因灾倒损农房每户理赔限额1万元;市级基础保险采用全市统保方式,农户不缴费,因灾倒损农房每户理赔限额0.5万元;叠加保险保费12元/户,普通农户自缴保费3元/户,各级财政补贴9元/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缴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支付,因灾倒损农房每户理赔最高叠加1.5万元,个人不缴费,财政不补贴,理赔不叠加。农户自缴保费农户可通过各村委会进行缴交。保险对象指在仑苍镇拥有农村户籍的农村住房户主。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
1. 台风、洪涝、泥石流、火灾、雷击、雨、雪、冰雹、低温、冷冻、爆炸、龙卷风、暴风、崖崩、火灾、爆炸、突发性滑坡(地陷)等;
2.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外来的、不属于保险对象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据水暖仑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