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HYHAKFQ-201101
二、招标项目名称:海尔山海湾二期项目小区、石雀滩小区广顺A1和A2地块供热工程所需保温管材、管件和阀门
三、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二级网保温管材及管件
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第三包:密封波纹防水套管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购买标书时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第一包:二级网保温管材及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DN400及以上口径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检测报告;保温管管件、接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ILA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4 、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管口径不低于DN400)业绩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有效合同原件及履约证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项目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5 、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管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⑵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⑷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6 、投标人还应提供工作管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资料。(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工作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⑵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⑷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须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注册证。
4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6 、产品须取得以下认证之一:
1 )美国石油协会API-6D认证;
2 )欧共体压力装备PDE指令的CE标志认证;
3 )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安全注册的“AZ”标志认证(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认证已更改为TS认证,可以由TS认证代替,AZ标志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同样认可)。
第三包:密封波纹防水套管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 、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应提交至少3个使用相同类型膨胀节的用户证明材料,并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记录,以证明供货商的经验。
★以上所有的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以上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将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以上所有资质资料的复印件要在报价文件里面体现)。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 9月3 日至2011年 9月14 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9 月22 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 9 月14日17:00 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电 话:0532-85761207 0532-86882555 (开发区办事处 )
传 真:0532-85761207
联 系 人:孙茂 刘小娇 辛雨
E - mail :hyhaq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3710198391005100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