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其卫生间改造淋浴间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卫生间改造淋浴间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AFTCG20110609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卫生间改造淋浴间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七、报名要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1年6月17日至2011年7月3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报名及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7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2)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1)开标。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金鑫 电话(传真):0411-82588708